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相关通知,现将有关评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参评次数不得超过学制年限,且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奖学金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1人。
四、评审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一)《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号)(附件1)
(二)《厦门大学体育教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2)
(三)《厦门大学体育教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3)
五、奖学金评审程序及评审报送材料
(一)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习委员提交申报材料,其中综合测评分数可使用 https://xmu-sports.pages.dev/ ,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2.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由班级组织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
3.部评审小组等额确定推荐获奖名单。评审结果面向全体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二)报送材料
各班请于9月18日(周五)14: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angyan666666@xmu.edu.cn,文件夹命名以“硕—姓名—申请国家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王清明游泳馆301:
(1)《承诺书》(附件5,需手写签名,一式一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一式一份,严格按照规范填写,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手写签名);
(3)学习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
(4)奖学金申报表(自测系统导出excel格式)
(5)相关事迹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按照申报表逐项整理,装订):
①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未尽事项,以学校通知为准。
请有意参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附件1.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号).pdf
附件2:厦门大学体育教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
附件3:厦门大学体育教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pdf
附件4:奖学金综合测评工具_使用说明.pdf
附件5.承诺书.docx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体育教学部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