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届学生田径运动会
1、竞赛规程
一、参加对象、竞赛时间与地点:
参加对象: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
竞赛时间:2016年11月4-5日(星期五、星期六共两天);
竞赛地点:翔安校区一期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各学院、各研究院
三、竞赛项目:
本科生组、研究生组
(1)男子组(11项):110米栏(栏高0.914米)、1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7.26kg)、三级跳远
(2)女子组(10项):100米栏(栏高0.762米)、100米、400米、8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3)男女混合项目(2项):
①30人×6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交接棒时,接棒人必须手绕过竹竿,女15人在前,男15人在后。
②10人×30米袋鼠跳混合迎面接力:要求双脚装在袋子里,双手提袋过腰,并腿跳,双脚落地,女5人在前,男5人在后。比赛地点:田径场场内中间。
四、参加办法:
1、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各类在校生、正式学籍的交流生也可以参加比赛,运动会检录时请出示有效证件。
2、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名。竞赛项目本科生、研究生每项每单位可报二人,每人限报二项(不包括集体项目)。
3、凡有体育特长生参赛的项目组别,按其比赛成绩(竞赛项目只参加一个赛次)录取相应的名次,并计入团体总分,但如果其成绩低于普通生,该成绩不能得分。计分方法举例如下:
组别项目姓名单位成绩名次得分备注
男子组 100米 ×× ×× 10”9 1 61 特长生
×× ×× 11”1 2 59 特长生
×× ×× 11”2 1 61
×× ×× 11”3 2 59
×× ×× 11”4 5 0 特长生
×× ×× 11”4 3 58
4、比赛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及获奖名次,同时取消该学院团体总分、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5、服装要求:1) 在4×100米接力和4×400米接力比赛项目中,要求各学院运动员统一着装,胸前需别上带学院名称的号码布; 2)其它集体项目尽可能统一服装; 3)不得穿皮鞋、凉鞋、牛仔裤等非运动装,否则按违例处理,取消比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
比赛中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100米、4×100米接力项目采用预决赛。其它项目都采用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校纪录分甲组、乙组(甲组指普通生,乙组指体育特长生),甲组学生破甲组纪录,乙组学生破乙组纪录。
六、奖励与积分方法:
1、奖励方法:
(1)设本科生组团体总分、研究生组团体总分、总团体总分(即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合计),各取前8名,总分相等者,以破省高校、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和奖励依据“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办法执行。
计分方法:
1)有完整参加各项目比赛获得比赛成绩者均有得分,计分按第一名61分、第二名59分、第三名58分、….依此类推计算。若有并列名次者,其得分将平均计算;单项前八名者颁发给奖章或奖状,体育特长生与普通生并列排序。
2)所有团体项目的比赛,加倍积分,成绩记入团体总分,5人或5人以上团体项目不设奖状或奖品。
3)破全国大运会纪录者每项加240分;破福建省高校纪录者每项加120分;破厦门大学纪录者每项加60分。
七、报名方法:
各单位从体育部网页上(http://tyjxb.xmu.edu.cn)群体活动栏下的运动会下载各单位的报名软件报名,请先认真阅读报名软件使用说明,报名后的报名软件请在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17:00以前发到体育部邮箱内(tyjs@xmu.edu.cn),10月14日(周五)下午17:00后可上网下载校对各单位报名情况,若有误请10月17 日(周一)上午11:00前发Email:tyjs@xmu.edu.cn注明需修改内容(单位名称、组别、性别、所报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咨询电话:2187193付老师;
请认真阅读报名说明后再填写报名软件,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补报或换人。如果运动员在训练过程中有受伤,则需提供医院证明,领队签字,允许换人,换人时只能一对一替换,但参赛项目不能更换,每个学院只能替换一人(秩序册上无法修改)。上交证明时间必须在10月31日12:00之前,逾期报名,作弃权论。
八、特别提醒:
1、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6:30在校本部体育部三楼会议室召开赛前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请各单位务必到会参加,不得缺席,所有大会传达信息和精神必须传达给每个参赛队员。2016年11月3日下午4:00进行运动会开幕式预演。
2、入场式并列入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入场式以学院为单位,每单位不少于60人,队伍组成:队牌、院旗、院领导、运动员。入场式各代表队行进中前后间隔不得超过10米,在主席台右侧100米起点处不得停留。在主席台前表演不得超过30秒,否则要扣精神文明评奖分。
11月5日下午17:00在翔安校区一期田径场举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对获奖单位进行颁奖。
3、原则上凭学生证借用器材,需当日归还。不便借用的器材,请与体育部器材室联系(联系电话2886175),并在规定时段使用。
4、参加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比赛的同学赛前一周务必自行到校医院参加体检,只有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比赛,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否则后果自负。
5、所有参赛的运动员都在田径场外检录。本次田径运动会检录处的位置设在翔安校区一期田径场外面篮球场内,田赛检录时间为秩序册竞赛时间开始前40分钟,径赛检录时间为秩序册竞赛时间开始前30分钟。所有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到检录处进行检录。本次田径运动会采用一次性检录,运动员必须持学生证进行检录,检录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6、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 9月 6日
第51届学生运动会竞赛日程(9月8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