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厦大”第26届学生游泳运动会竞赛规程(本部)
竞赛时间与地点: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在厦门大学王清明游泳馆举行。
竞赛项目
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共9个项目。
参加办法
以学院为单位,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共10人(男女比例不限)。
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参加人数不限。
报名:每个代表队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报名表格(各报名表格可到体育教学部网站上下载)在电脑上填好后发至email:469472085@qq.com,并打印一份盖章后交体育部办公室的竞赛秘书付老师处。注: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后再上交,一旦上交不得更改。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2号下午17:00点。
5、如某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
竞赛办法
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团体:取前8名
团体计分办法: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个项目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个人项目:各组男女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集体项目:各组均取前8名,按9、7、6、5、4、3、2、1的2倍计分。
凡破校记录者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均只加一次分。
在比赛过程中,凡无故弃权者应扣其所代表的单位总分(每人每弃权一个项目扣2分)
报名参加个人比赛项目并正常完成比赛的运动员提出申请可以直接获得游泳必修学分,获得前八名的运动提出申请可以直接获得一个游泳特色学分。
六、比赛总成绩列入全年体育总竞赛计分。
七、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定于6月16号晚7:00在校本部体育部会议室
八、比赛的竞赛分组表将于4月16号之前挂在体育部网站,请各单位注意查看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4.15
“健康厦大”第26届学生游泳运动会竞赛规程(翔安校区)
竞赛时间与地点:2017年6月18日(星期日)在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游泳馆举行。
竞赛项目
50米、100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共9个项目。
参加办法
以学院为单位,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共10人(男女比例不限)。
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参加人数不限。
报名:每个代表队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报名表格(各报名表格可到体育教学部网站上下载)在电脑上填好后发至email:469472085@qq.com,并打印一份盖章后交体育部办公室的竞赛秘书付老师处。注: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后再上交,一旦上交不得更改。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2号下午17:00点。
5、如某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
竞赛办法
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团体:取前8名
团体计分办法: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个项目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个人项目:各组男女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集体项目:各组均取前8名,按9、7、6、5、4、3、2、1的2倍计分。
凡破校记录者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均只加一次分。
在比赛过程中,凡无故弃权者应扣其所代表的单位总分(每人每弃权一个项目扣2分)
报名参加个人比赛项目并正常完成比赛的运动员提出申请可以直接获得游泳必修学分,获得前八名的运动提出申请可以直接获得一个游泳特色学分。
六、比赛总成绩列入全年体育总竞赛计分。
七、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定于6月16号晚7:00在校本部体育部会议室
八、比赛的竞赛分组表将于4月16号之前挂在体育部网站,请各单位注意查看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4.15
厦门大学第26届游泳运动会学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