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厦大”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根据校体育运动委员会2017年度竞赛计划,我校将在近期举行全校性学生排球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厦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厦门大学学生排球协会
三、参加单位
各学院学生代表队
四、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初定男子组、女子组比赛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5月21日(本部初赛)和5月28日(决赛),请各院队长关注排球比赛群(QQ群号:451203979)。若因天气原因导致比赛延迟,具体比赛时间将另行通知。
2、比赛地点:
小组赛阶段:翔安队伍在翔安排球场,本部队伍在东苑排球场;
八强赛阶段:东苑排球场
五、参赛规定
1、以学院为单位组队(研究生、海外留学生分别纳入各自学院参赛,不单独组队),分男子组和女子组,每个参赛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女生可参与男队,男生不可参与女队,女生可以报名男队或女队。每个队伍设领队、教练各1名,队员12名,领队、教练可由队员兼任。
2、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12人;
3、各队需填写报名表一份(见样表),于5月14日23点59分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1294692164@qq.com(本部).(翔安另行通知)
六、运动员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2、参赛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合格者方能参赛。(可参照以下标准)
身体健康状况合格标准:参加者必须是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排球运动的,在法律上能为完全有效的法律行为的人。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疾病和医嘱不易参加体育活动的,不能参加此次比赛。
特别注明:参加人员作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被视为参加者已对参加活动存在风险和意外已做出了谨慎的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在报名的同时,各队领队以队为单位与组委会签订各队安全责任书。
七、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比赛(决胜局除外)先得25分并同时领先对手2分的队胜一局。当比分为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26∶24、27∶25)为止;第三局决胜局15分,达到14平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比赛结束。男子网高2.35米,女子网高2.24米;
2、第一阶段:本次校排球联赛采取分赛区比赛方式,共分两个赛区:本部赛区和翔安赛区,翔安赛区参赛男女队默认分入男D组和女D组,本部赛区男女队各分A、B、C三个小组,抽签决定各队所在组别,各小组单循环排出名次。每组晋级两支队伍(本部赛区第六名例外,本部赛区第六名的产生方式将根据报名队伍的数量给出)。本部赛区第六名不能直接晋级,本部小组赛积分第六名与翔安赛区小组赛第三名将进行一场晋级赛,胜者进入八强,负者即为第九名。本部赛区共计晋级5或6支队伍,翔安赛区晋级2或3支队伍,共计八支队伍。
单循环排名办法: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1)、
A(胜局总数)
-------------- = 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
B(负局总数)
(2)、如果C值仍相等,则比较Z值
X(总得分数)
----------- = 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
Y(总失分数)
3、第二阶段:晋级的8强队伍采用淘汰赛,A1-D2、A2-D1、B1-C2、B2-C1进行淘汰赛,胜者晋级四强,胜者重新抽签分为E、F组,E组胜者与F组胜者争夺1、2名,负者争夺3、4名,负者重新抽签分为G、H组,G组胜者与H组胜者争夺5、6名,负者争夺7、8名。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本部赛区和翔安赛区男子组总排名前9名颁发奖牌,本部赛区和翔安赛区女子组前9颁发奖牌。
九、其它
1、原则上要求各队统一服装,上衣应有明显号码标记,号码范围为1—18号,若设有自由人,其比赛服颜色应与本队其它队员有明显区别;
2、各队需按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准时上场比赛,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
3、参赛运动员需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备查验;
4、请每个参赛学院推选至少两名优秀排球队员担任本次排球联赛裁判,以帮助比赛的正常进行。裁判将给予相应工时。
5、定于2017年5月17日晚上7点在东苑排球场提交纸质报名表,并进行分组抽签,请各代表队务必派人准时提交报名表,不另行通知;如遇下雨,则地点改至东苑食堂一楼。
6、报名联系电话:本部组:18805929505 (宋亮)
翔安组:(林宇超)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学生排球协会
2017年4月24日